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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电镀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通过12家电镀企业将关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2-09-04  浏览次数:1278
核心提示:日前,《萧山区电镀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正式通过区长办公会议讨论。自此,我区将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和“有保有压、规范提升”的思路,对全区范围内所有电镀行业企业启动污染整治行动。
 

日前,《萧山区电镀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正式通过区长办公会议讨论。自此,我区将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和“有保有压、规范提升”的思路,对全区范围内所有电镀行业企业启动污染整治行动。

12家电镀企业年底前关停

此次整治主要针对全区范围内使用重金属进行金属或非金属表面电镀的加工企业,以及利用上述生产工艺为本企业产品表面处理的配套生产线、车间。

根据方案要求,对镀槽总容积小于4万升且连续两年年产值小于500万元(特种电镀企业、贵金属电镀、其他企业配套电镀车间除外)的电镀企业、电镀手工线、含氰电镀、六价铬钝化、硝酸褪镀等重污染落后电镀工艺和“低、小、散”电镀企业予以关停淘汰;对地处于饮用水源地上游区域、环境安全风险大的12家电镀企业按《杭州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进行关停转迁,并在12月底前完成;对其他区域中规模小、效益差、技术水平低的电镀企业,将按照“能关则关、能转则转”的原则尽可能实现关停并转。

整治过程中,电镀生产线按期关停的,经验收合格后将给予以奖代补激励。另外,实施电镀生产加工整体关停的企业、在现有厂址不再从事电镀加工生产的企业、符合条件并通过验收拆除生产线的其他企业都将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

原地整治企业不超总数30%

除关停、搬迁之外的其他电镀企业,我区积极开展整治提升,并按照“相对积聚、规范提升、减少点源”的原则,鼓励整治保留的电镀企业进行同类整合、兼并重组,具体表现为:鼓励现有电镀企业由重污染的电镀生产转为轻污染或无污染的其他生产加工行业;鼓励现有工业园区外的电镀企业将电镀生产线转移至工业园区内或有纳管条件的现有电镀企业中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严格的企业。同时,利用排污权交易的市场对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手段,促进工业园区内布局合理、管理严格的现有电镀企业发展全自动低污染排放的先进电镀生产线。

根据整治后在园区外的电镀加工企业数不超过30%的比例要求,我区对现有的16家对外加工电镀企业进行关停并转,其中,关停12家,原地保留整治提升4家。

最新行业新闻2012年09月04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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